4.2 卫生器具与水封


4.2.1 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、无水封地漏、设备或排水沟的排水口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,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。
4.2.2 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,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。
4.2.3 严禁采用钟罩式结构地漏及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。
4.2.4 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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