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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-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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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卫生器具与水封
4.2.1 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、无水封地漏、设备或排水沟的排水口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,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。
4.2.2 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,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。
4.2.3 严禁采用钟罩式结构地漏及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。
4.2.4 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。
上一节:
4 排水系统设计
下一节:
3.4 节水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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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总则
2 基本规定
3 给水系统设计
3.1 一般规定
3.2 给水管网
3.3 储水和增压设施
3.4 节水措施
4 排水系统设计
4.1 一般规定
4.2 卫生器具与水封
4.3 生活排水管道
4.4 生活排水设备与构筑物
4.5 雨水系统
5 热水系统设计
5.1 一般规定
5.2 水量、水质、水温
5.3 设备与管理
6 游泳池及娱乐休闲设施水系统设计
6.1 水质
6.2 系统设置
6.3 池水处理
6.4 安全防护
7 非传统水源利用设计
7.1 一般规定
7.2 建筑中水利用
7.3 雨水回用
8 施工及验收
8.1 一般规定
8.2 施工与安装
8.3 调试与验收
9 运行维护
9.1 一般规定
9.2 水质检测
9.3 管道及附配件
9.4 设备运行维护
9.5 储水设施、设备间和构筑物